保險被強制執行了

保險理賠能不能被扣押執行呢?

壹、我國保險法並未明文禁止壽險、意外險、儲蓄險、年金險及醫療險的理賠,不能被扣押執行。

 

貳、我已經病重,沒了工作收入,又需要長期就醫,保險理賠就這樣也沒了嗎?

如果被債權人聲請扣押、執行。那可以向法院主張異議!!

 

參、法院如何判斷異議有沒有理由的依據?

保險理賠是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的嗎?

 

肆、目前法院的認定見解

一、 可扣押:法條無不可扣押之規定

二、不可扣押:醫療保險金牽涉債務人生命、身體及健康要素之一種給付,為避免債務人因扣押致休養不足或無足夠金錢用較佳的治療方法,而蒙受身體健康惡化之結果。

三、 區分類型:就門診、手術等實支實付部分,應不能扣押。但就住院日額、休養津貼部分,應可為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