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 勞退 可以強制執行嗎?

吳律師:要申請專戶才能避免被強制執行

法條規定

  • 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

第一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第二項:「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年金給付者,得檢具保險人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

  • 勞動基準法第58條

第二項: 「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

第三項: 「 勞工依本法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 」

怎麼申請專戶?

  • 一次領

填寫「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勞工退休金申請書」,並檢附債務證明,填寫完畢後,即可臨櫃送件或掛號寄至勞保局,勞保局審核通過後會寄發公文支票,收到後,即可持公文、支票並攜帶雙證件及印章到土地銀行領現金。

  • 按月請領

填寫「年金專戶申請書」及「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勞工退休金申請書」,或「自行書寫說明函」及「勞保老年給付申請書/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即可臨櫃送件或掛號寄至勞保局,勞保局審核通過後會寄發公文,收到公文後,持公文到土地銀行或郵局就可以開立專戶。

開戶後,將專戶的存摺封面影本郵寄或傳真到勞保局,後續的年金就會匯入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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