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是甚麼?
一、選舉無效:指檢察官或候選人如果認為選舉委員會辦理的選舉有違法的地方,而且會影響選舉結果,在投票結果公告日起十五日內對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二、當選無效:有當選票數不實而且會影響選舉結果或是當選人有從事強暴、脅迫妨害他人競選、投票等不法行為而影響選舉結果,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都可以在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吳恆輝律師:
種類 |
選舉無效之訴 |
當選無效之訴 |
情形 |
認為選舉委員會辦理的選舉有違法的地方,而且會影響選舉結果 |
1、有當選票數不實而且會影響選舉結果2、當選人有從事強暴、脅迫妨害他人競選、投票等不法行為而影響選舉結果 |
原告 |
檢察官或候選人 |
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 |
被告 |
選舉委員會 |
當選人 |
結果 |
法院如認為選舉無效,則需另定時間重新選舉 |
法院如判當選無效,則當選人自判決確定日解除職務 |
補充 |
需半年內審理判決 |
需半年內審理判決 |